新华网内蒙古频道4月18日电(宋景军 李海明) 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税局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名逾期申报的纳税人接受处罚。
据介绍,2007年个人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阶段已经结束,4月4日,赤峰地税务部门已开出第一张罚单。第一张罚单是在自行申报两天后被巴林右旗大板电厂的一位纳税人领走,罚单总额为10元。另外两张罚单分别开予元宝山平安保险的两位纳税人。
税务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自行申报阶段已经结束,已进入常规的查补阶段,逾期申报的按每天5元的罚款累计。另外,按照个税申报新规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为这几名纳税人员较为主动,并且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实施从轻处罚。
据赤峰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全市已有494名纳税人完成了申报,但目前仍有一部分符合个税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未依法履行申报手续。地税部门正在加紧进行数据整理,将通过科学的分析和信息对比,筛选出重点稽查的行业和个人,同时接受广大市民的举报。对于少报、谎报、恶意偷逃税款者,一经查实将面临法规严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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